一.境外上市的模式選擇
1.境外直接上市
境外直接上市是指直接以擬上市國內公司的名義向國外證券主管部門申請發(fā)行的登記注冊,并發(fā)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中國境外上市公司有多少家,向當地證券交易所申請掛牌上市交易。即通常所稱的H股、N股、S股等。
H股:中國企業(yè)在香港聯(lián)合交易所(HKSE)發(fā)行股票并上市。
N股:中國企業(yè)在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發(fā)行股票并上市。
S股:中國企業(yè)在新加坡交易所發(fā)行股票并上市。
通常,境外直接上市均采用IPO(首次公開募集)方式進行。
境外直接上市主要有三大好處:公司股價能達到盡可能高的價格;公司可以獲得較大的聲譽;股票發(fā)行范圍廣。
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難在于:國內法律與境外法律不同,對公司的管理、股票發(fā)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進行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必須通過與中介機構密切配合,探討并制定出能符合境內、境外法規(guī)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因而,造成境外直接上市程序復雜中國境外上市公司有多少家,需要經過境內、境外監(jiān)管機構的嚴格審批,成本較高。
境外直接上市的工作主要包括兩大部分:國內的重組與審批、境外的申請上市。
2.境外間接上市
境外間接上市是指國內企業(yè)在境外注冊一家公司,由此境外控股公司以收購、股權置換等方式取得國內資產的控股權,然后將該境外公司在境外交易所上市。或者,出于合法避稅的考慮,可以在境外避稅天堂如BVI、百慕大等地注冊一家“境外控股公司”,再由該境外控股公司在擬上市地注冊一家“上市公司”,由該“境外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以收購、股權置換等方式取得國內資產的控股權,然后將該“上市公司”在境外交易所上市。
境外間接上市主要有兩種形式:造殼上市和買殼上市。其本質都是通過將國內資產注入殼公司的方式,達到將國內資產上市的目的。殼公司可以是已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擬上市公司。
由于直接上市程序繁復,成本高、時間長,所以目前許多國內企業(yè)為了避開國內復雜的審批程序,選擇了或擬選擇以間接方式在境外上市。境外間接上市的好處是成本較低,花費的時間較短,可以避開國內復雜的審批程序。但有三大問題要妥善處理: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材料備案;殼公司對國內資產的控股比例問題;選擇適當的上市時機。3.其它境外上市方式
中國企業(yè)在境外上市通常多采用直接上市與間接上市兩大類,但也有少數公司采用存托憑證和可轉換債券上市。這兩種上市方式通常是企業(yè)已在境外上市、意圖再次融資時采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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